该产品内部充装的环保型超细干粉灭火剂无毒、无害;对人体皮肤、呼吸道无刺激;对被保护物品无腐蚀;灭火装置采用新型驱动剂——固态气体发生剂,效果优于其它同类产品所采用的燃气驱动剂,具有噪声低、后座力小、持续时间长等特点,多具联动时不会对保护物及建筑造成二次损害,是新一代理想的自动灭火产品。可扑灭的火灾有:
A类火灾:如棉、木、麻、纸、橡胶、塑料、烟草等可燃固体火灾。
B类火灾:如原油、重油、柴油、汽油、有机溶剂等可燃液体、可溶化固体火灾。
C类火灾:如煤气、天然气、乙炔等可燃气体火灾。
E类带电设备火灾:如机房、变电站、电缆隧道、电缆井沟等场所带电设备火灾。
本灭火装置由灭火剂贮罐、超细干粉灭火剂、喷口、药仓、电引发装置、信号传感器、安装支架等组成,可在灭火装置启动部件失效或动作时提供联动信号输出。
安装说明
1、灭火器罐体
安装时,按设计图纸规定的位置,将膨胀螺钉固定在保护区墙壁距地1.8m处,要求具有一定强度的支撑力。再通过安装支架将灭火装置固定,锁紧配套的六角螺母。安装示意图见图二。
图二 安装示意图
2、接线说明
灭火装置接线示意图见图三,装置可单具启动或多具联动启动。
图三 灭火装置接线示意图
引发器为电引发器,必须按图三所示将控制器的触发电源连接到1、2线。带反馈信号的装置将信号线接到3、4线(选配报警主机时)。
使用和维护
1、灭火装置有效期为10年,灭火药剂有效期5年。有效期过后,不得自行处理,应由本公司售后服务部或指定的特约维修点统一检测。
2、使用单位应建立维护管理制度,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。
3、电引发器灭火装置在安装过程及未正式投入使用前,其启动部件应呈短接状态,以防止操作失误或未来电源等因数造成误动作。电引发灭火装置在使用前,应用电子万用表测量电引发器接入端的电阻值,单具装置的阻值在2.1Ω~4Ω为正常值,不得开路或阻值过大等缺陷。
4、灭火装置在投入使用前,应对整体外观部件进行检查,不得出现破裂、松脱等缺陷。
注意:安装及检修过程中不得带电操作!
注:
1、本公司产品制造遵循并执行GB/T19001-2008/ISO 9001:2008质量管理体系。
2、本产品设计及规格更改,以实际产品为准,恕不另行通知。
产品规格 | 产品型号 | ||
FFB-ACT3-TJ | FFB-ACT5-TJ | FFB-ACT8-TJ | |
干粉剂量(Kg) | 3 | 5 | 8 |
有效喷射时间(s) | ≤5 | ≤5 | ≤7 |
灭火时间(s) | ≤20 | ≤20 | ≤20 |
启动方式 | 电引发器 | 电引发器 | 电引发器 |
驱动方式 | 固态气体发生剂 | 固态气体发生剂 | 固态气体发生剂 |
电引发器电阻 | 3Ω | ||
电引发器启动流(DC6-24V)A | ≥0.6 | ≥0.6 | ≥0.6 |
安全电流(DC6-24V)A | ≥0.15 | ||
喷射反作用力 | 2.1KN | 2.9KN | 3.6KN |
喷射作用时间 | 16.2ms | 13.9ms | 20.1ms |
灭火能力 | 1A 21B | 1A 21B | 2A 34B |
装置使用有效期 | 10年 | ||
灭火剂使用有效期 | 5年 | ||
工作环境温度(℃) | -40~+5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