悬挂式非贮压干粉灭火装置内部充装的环保型超细干粉灭火剂无毒、无害;对人体皮肤、呼吸道无刺激;对被保护物品无腐蚀;灭火装置采用新型驱动剂——固态气体发生剂,效果优于其它同类产品所采用的燃气驱动剂,具有噪声低、后座力小、持续时间长等特点,多具联动时不会对保护物及建筑造成二次损害。同时,喷射力度明显高于国内外同类型灭火装置。采用小喷口及溅粉盘结构,充分发挥超细干粉灭火剂高效的灭火性能,是新一代理想的自动灭火产品。该可扑灭的火灾有:
A类火灾:如棉、木、麻、纸、橡胶、塑料、烟草等可燃固体火灾。
B类火灾:如原油、重油、柴油、汽油、有机溶剂等可燃液体、可溶化固体火灾。
C类火灾:如煤气、天然气、乙炔等可燃气体火灾。
E类带电设备火灾:如机房、变电站、电缆隧道、电缆井沟等场所带电设备火灾。
悬挂式非贮压干粉灭火装置由灭火剂贮罐、超细干粉灭火剂、全方位喷头、热引发或电引发装置、信号传感器、安装支架等组成。同时具有启动器自检系统(选装)和火灾自动报警功能(选装),可在灭火装置启动部件失效或动作时提供联动信号输出。
结构示意图
使用和维护
1、灭火装置有效期为5年,有效期过后,不得自行处理,应由本公司售后服务部或指定的特约维修点统一检测。
2、使用单位应建立维护管理制度,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。
3、电引发器灭火装置在安装过程及未正式投入使用前,其启动部件应呈短接状态,以防止操作失误或未来电源等因数造成误动作。电引发灭火装置在使用前,应用电子万用表测量电引发器接入端的电阻值,单具装置的阻值在2.1Ω~4Ω为正常值,不得开路或阻值过大等缺陷。
4、灭火装置在投入使用前,应对整体外观部件进行检查,不得出现破裂、松脱等缺陷。
注意:安装及检修过程中不得带电操作!
产品规格 | 产品型号 | |||
FFX-ACT3-TJ | FFX-ACT5-TJ | FFX-ACT8-TJ | FFX-ACT10-TJ | |
干粉剂量(Kg) | 3 | 5 | 8 | 10 |
有效喷射时间(s) | ≤5 | ≤5 | ≤7 | ≤7 |
灭火时间(s) | ≤20 | ≤20 | ≤20 | ≤20 |
启动方式 | 热、电引发器可选 | 热、电引发器可选 | 热、电引发器可选 | 热、电引发器可选 |
驱动方式 | 固态气体发生剂 | 固态气体发生剂 | 固态气体发生剂 | 固态气体发生剂 |
电引发器启动流(DC6-24V)A | ≥0.6 | ≥0.6 | ≥0.6 | ≥0.6 |
安全电流(DC6-24V)A | ≥0.15 | |||
全淹没保护空间(m3) | ≥30 | ≥50 | ≥80 | ≥100 |
电缆沟保护空间(m3) | - | - | - | ≥72 |
使用有效期(年) | 5年 | |||
安全性能检测 | 选装 | |||
信号反馈 | 选装 | |||
工作环境温度(℃) | -40~+90 |
安装说明
1、灭火器罐体
安装时,按设计图纸规定的位置,将膨胀螺钉固定在保护区上方,要求具有一定强度的支撑力。再通过安装支架将灭火装置固定,锁紧配套的六角螺母。安装示意图见图二。
图二 安装示意图
在全淹没应用时,一般安装高度应在4米以内,但当保护区高度超过8米时,可分两层安装,有利于快速均匀扑灭火灾。在局部保护应用时,灭火装置的喷头与被保护物的距离不大于6米。超过6米时,可配置支架调整保护距离,也可选用提高灭火装置的规格(增加灭火剂质量)。
同等规格的灭火装置在同样高度的保护面积相同,如果灭火剂质量减少,保护面积相应减少;灭火剂质量增加或安装距离增加时,保护面积增加。当保护物为易复燃的火灾载体或保护现场较复杂时,可适当提高灭火装置的规格(增加灭火剂质量)。
2、接线说明
灭火装置8芯接线座定义示意图见图三,装置可单具启动或多具联动启动。
引发器为电引发器的必须按图三所示将控制器的触发电源连接到1、2脚。带反馈信号的装置将信号线接到3、4脚(选配报警主机时)。
热引发器:灭火装置固定好后,将蓝色热敏线插入套管内,并与套管内热敏线重叠40~50mm,再用细尼龙扎带在重叠范围处的套管上分三段扎紧。同时将灭火器的信号反馈输出连接到控制器的检测信号输入端。(选配报警主机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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